“开学法治第一课”
为切实强化未成年人法治观念,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新学期伊始,新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组织法官走进太平镇中心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预防校园霸凌和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教育活动,为全校师生敲响新学期的“法治警钟”。

9月5日,余洁玲法官走进太平镇中心小学,结合案例分析,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等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阐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承担法律责任的划分标准及违法犯罪后的法律后果等核心知识点。针对校园霸凌防治,余法官不仅明确告知同学们要坚决抵制欺凌行为,更详细讲解了遭遇霸凌时的正确应对方法——既要学会保护自身安全,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也要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告诫全体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增强自我约束意识,自觉远离不良行为,在心中筑牢法治“防火墙”。

互动环节中,余法官针对同学们提出的“被同学故意孤立算不算霸凌”“遇到欺凌可以还手吗”等疑问逐一耐心解答。通过“案例讲解+问答互动”的形式,让法治知识入脑入心,有效提升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法治辨别能力。现场同学纷纷表示,将把学到的法治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主动远离校园霸凌,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是新兴县人民法院深化校园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新兴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官工作室”工作,强化法治副校长履职责任,积极与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以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系列普法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校园普法力度,把法治种子“播”进校园,“种”进学生心田,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