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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县检察院、县妇联共同携手倾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20-07-21 10:07:38.0
来源:新兴县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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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精神,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与新兴县妇联加强探索创新,在整合各自资源基础上,联合制定《新兴县人民检察院 新兴县妇女联合会共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致力进一步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强化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实增强我县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7月16日上午,县检察院、县妇联联合召开共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推进会,双方共同签署了《共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关于开展“介入前移”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合适成年人名册的工作意见》、《关于成立社会调查专门小组的工作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关于法治宣传、犯罪预防、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项制度内容、要求以及各自职责分工等。其中,针对妇女儿童维权线索共享工作建立了“介入前移”工作制度,检察机关将定时筛查维权线索,将介入侦查工作提前到线索阶段,及时固定证据,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



    同时,借助这次契机,县检察院和县妇联共同建立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专家组、合适成年人名册、社会调查专门小组,为未成人检察工作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保障以及畅通工作渠道,会上两家有关负责人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专家组、合适成年人颁发了聘书。目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专家组共有5名成员,合适成年人共有12名成员,他们都是法律、心理、家教、健康等方面的专业工作者、专家学者,将参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的社会调查,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量刑建议以及涉案未成年人帮教等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在检察院讯问涉罪未成年人,且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不宜在场的情况下,经检察院依法通知,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



 

    县妇联主席曾建华表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是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的重要内容,县检察院和县妇联正式建立共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对推动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增强我县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有着重大的积极意义。接下来,两家将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力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成效,争取实现1+1大于2的合作共赢良好局面。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南生结合检察职能,就下一步如何推进我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会上,还举行了“检察官妈妈守护成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活动首场在新兴理工学校举行,由县检察院检察官简海贤以“远离校园暴力,维护自身权益”为主题为未成年人作法治教育讲座,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争当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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