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发布今年第2号“林长令”
近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卢荣春和市长、市林长李庆新签发2022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开展各级林长巡林工作的令》(以下简称“林长令”),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林长制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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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林长制巡林制度,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开展常态化巡林督导,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关键区域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要作为巡林重点,加密巡林频次。要结合林长制重点工作开展巡林,抓好森林特别防护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要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做好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要加快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油茶等特色生态产业;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林长制督查考核的要求,严格对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各级林长办要建立林长巡林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林发现的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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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已建立四级林长制体系,设立各级林长4938名,聘用护林员1397名,落实监管员900名。下一步,全市各地将狠抓工作落实,完成林长制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力争在2022年林长制考核中取得优良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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