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新兴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法院判决不执行”专项治理行动,防范打击失信拒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早上8点,新兴县人民法院集中出动执行警力30余人、警车4辆,依法对申请执行人某村民小组与被执行人黎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进行现场强制执行,当天上午顺利拆除黎某在该村民小组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并将土地交付村民小组,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威严。
此前,黎某与其所在的村民小组因土地承包产生纠纷,新兴法院判决黎某自行拆除其在该村民小组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并向村民小组返还土地,但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期间,在执行干警送达执行通知书、多次劝导敦促后,黎某仍无视判决,继续占用该集体土地,法院遂决定进行现场强制执行。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实施,新兴法院事先根据实地勘察和可能突发风险情况制定了严密的执行预案,确定由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分别担任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并召开执行部署会,明确各小组人员职责,同时协调公安机关、当地党委政府、120急救等相关部门强力配合协助执行。
行动当天,总指挥现场进行简要部署后,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分工迅速就位、各负其责,拉起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与被执行人家属一起将黎某带离现场,有序开展建筑物内物品清点、搬运、移交等工作。在确保执法区域无人后,施工队伍进场对涉案建筑物进行了拆除。此次行动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等单位人员到现场见证监督,保证执行程序公开透明规范。
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经过4个多小时的紧张作业,涉案建筑物被顺利拆除,土地依法交付给村民小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一步,新兴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以强有力措施,治理“法院判决不执行”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做到集中执行有“速度”、执行举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