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乃做人的根本。捡到别人东西,不管贵不贵重,都要想办法归还,不是自己的东西拿了也不踏实,诚信最重要!”这是叶钦强对诚信的理解。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物归原主 不求回报
2月6日下午,骆先生夫妇在新兴县应急管理局后门的空地处候车,当时天正下着密密细雨,且二人行李较多,骆太太顺手将手机和手提包放在旁边一台电动车上。当网约车到达时,两人匆忙上车,大意将手机和包包遗落在电动车上。正在此时,县应急管理局的司机叶钦强发现了这一情况,他立即追出门口,但遗憾的是,骆先生夫妇已乘车离去。叶钦强没有放弃,他将失物带回单位,并立即上报给森防队队长,失物交由森防队办公室代为保管。整个下午,失主手机均无收到来电(后据失主回忆,其在返回家中吃完晚饭,才发现手机和手提袋遗失)。晚上,森防队值班同志发现手机已关机,在充电开机后,才在失主手机上收到失主打来电话,并约定次日早上到单位领取失物。
次日一早,面对失而复得的手机和手提袋,骆先生激动地说“我们两个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还有数千元的红包都在里面,特别是里面的证件、卡片,补办将会十分麻烦,当时发现丢失了,心里一直非常着急,在联系上你们后,我非常感动,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为我们挽回了这么大的损失!”
叶钦强拾金不昧的行为,不仅让失主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善意,更激励着每一位应急人员践行诚信、正直和善良的品质。他的微小善举,彰显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成为新时代应急人的楷模。
县应急管理局号召全体职工以叶钦强同志为榜样,将诚信作为立身之本和行事之基,继续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端正工作作风,贡献力量。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样的典型事迹,引导更多人关注诚信建设、践行诚信行为、弘扬诚信文化,共同营造一个诚实守信、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