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消委会成功调解多起因宽带服务引起的消费纠纷
随着无线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通信行业服务类投诉日益成为消费投诉热点。上半年,新兴县消委会就成功调解多起因宽带不能正常使用引起的消费纠纷。其中一起案例如下:
据了解:家住新兴县新城镇的消费者钟某投诉,2017年1月份在当地某电讯营业厅办理了6年宽带业务,套餐费用为1300元;2019年3月,因该电讯网络拆迁停业,导致消费者钟某家里的宽带无法正常使用,要求经营者退余款,但是营业厅拖延了两个月时间,因此消费者希望县消委会帮助其解决电讯公司拖欠余款。
6月初,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展开调查,第一时间与该电讯营业厅取得联系证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县消委会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的规定进行调解。经调解:经营者已退回余款950元给消费者。消费者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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