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王卓婕):“奥特曼”卡片、限量款文具、文具盲盒成为学校周边不少文具店的“顶流”,吸引了许多学生购买。有家长反映,孩子瞒着自己在商家进行了这些大额消费。孩子进行这些大额消费,家长能否追回钱款?家长和商家协商退款不成,如何维权?商家如何避免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消费纠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昀锴就此接受了央视网记者的采访。
1.未经父母允许,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消费,家长有无权利追回钱款?
李昀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可以看到《民法典》以八周岁为界线,对于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理论上他所有的民事行为,都应该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也就是家长去实施。而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比如,一个九岁的未成年人,去商店购买一本书或者一些文具,属于他在生活中能够接触到的行为,他也能够了解到该行为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应该认为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果他在商店购买的是具有收藏价值的物品或者IP联名的限量款,价值高达几千元,这种行为就远远超出了他现在的年龄和智力状况,有可能会被认为属于没有经过家长追认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不过,整体还需结合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生活背景考虑。比如,该未成年人从小参与过一些对外活动,获取了一定报酬,这种情况下,他对于金钱的认识程度相对较高。如果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可能每个月的零花钱只有一两百块钱,他购买了几千元的文具,就明显超出了他目前的状况。
2.未成年人在消费时未受到商家诱导,家长能否追回钱款?
李昀锴:如果在未成年人消费的场景中,商家具有一定的诱导行为,这对于该民事行为是否无效不造成影响,影响的是商家存在过错的程度,以及应该返还款项的比例。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如,商家在未成年人消费金额不足的时候,为其提供了便捷的借贷渠道,商家就可能被认定存在诱导消费的行为。该情况下,因为商家的过错更明显,因此会提高商家返还款项的比例。正常情况下,法院会认定家长应承担三成责任,要求商家承担七成责任,而在商家存在诱导消费的情况时,可能会要求商家承担十成责任,即返还所有款项。
3.商家如何避免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消费纠纷?
李昀锴:在线下商场或店铺进行交易的话,商家可以直接看到其面对的消费者是未成年人,商家应尽到足够的核实义务,不要对未成年人消费者进行消费诱导。
4.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消费后,家长和商家协商退款不成,如何维权?
李昀锴:如果家长和商家协商不成,可以向地方市监局等主管机关以及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家长不太确定哪个是主管机关,可以直接拨打市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