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年底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中,新兴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这是新兴县人民法院继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后再次获得“国”字号奖牌。
县法院一直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贯彻“全面保护、特别保护、优先保护、延伸保护”的原则和理念,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反家庭暴力等方面均取得突出成效。
2018年,县法院在全市率先试点家事审判改革,组建“2法官+2助理+2书记员”模式的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试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效明显。
赵恒爱 新兴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8年新兴县法院在全市率先试点家事审判改革,改革项目在去年全市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竞赛获得市直机关组别第一名,项目被评为优秀等次。2019年,家事审判团队共受理家事案件215件(不含派出法庭),审结211件,(结案率98.13%),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42件,调解撤诉率67.3%,高于全国家事案件50%左右的调解撤诉率。
近三年,县法院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33件73人。依法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
新兴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恒爱表示:“我院还发挥圆桌审判等少年刑事审判特有方式,加大少年审判和帮教力度,去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9件。”
融媒体中心记者:阮慧卿 刘锦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