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增强新兴县人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12月2日,由新兴县公安局主办,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办的“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在温氏科技园生活区和新城镇洞口小学举行。
活动现场,普法民警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交通案例等方式,向到场的群众和学生普及日常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骑乘摩托车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系安全带,酒醉驾、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可能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还通过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的趣味互动方式,生动有趣地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告诫大家要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新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梁嘉颖表示,今天来到学校和社区举行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希望老人与小孩两个重点关注群体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出行。“今天,我在这个活动中学到了开摩托车要佩戴头盔,开小车要系安全带、不能随意开窗。回家后我会提醒爸爸妈妈开车不能喝酒、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洞口小学学生罗锐浩说。
本次“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过交警进社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开展更多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引导新兴县群众关注交通安全问题,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