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公约】新兴县开展宣传市民公约文明实践活动
——让文明之花在寒冬绽放
——让文明之花在寒冬绽放
为充分发挥《新兴县市民公约》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引导、规范、约束作用,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践行文明行动,养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12月22日下午,由新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主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志愿服务队协办的“学条例 懂公约 做文明新兴人”宣传《新兴县市民公约》文明实践活动在新兴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
志愿者首先向群众分别介绍了《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市民公约》的背景、要求,宣读了《新兴县市民公约》的内容,然后进行市民公约知识问答,现场气氛热烈,不时传来阵阵欢声笑语。
《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结合广东实际,明确了十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为广东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次的活动形式新颖、活泼,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市民公约》的重要性。在今后的生活中,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带动更多群众与文明同行!”梁女士说道。
通过这次文明实践活动,更好地引导了群众将《新兴县市民公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身作则,践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有序排队、节约水电等文明行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提高道德修养,涵养道德品行,培育文明风尚,不断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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