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获悉,今年7月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落地以来,新兴县已有21户企业在7月预缴申报期选择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金额合计超4500万元。
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近日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预缴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该项政策一经推出就受到市场主体的广泛关注。此前,企业可在每年10月份和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政策调整后新增了一个季度享受时点,企业能够提前享受减税红利。
“我们公司是经营不锈钢餐厨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今年上半年我们公司技术研发投入446万元,现在可以提前一个季度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加快资金回流,盘活的资金成为创新研发的‘助力剂’,将增强我们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广东万事泰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邓文政开心地表示。
据了解,为确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细,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新兴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如举办“一竿子插到底”培训会,详细解读政策要点,确保一线税务干部准确掌握政策内容;同时,及时梳理内容要点,编写政策问答,对研发企业通过税企互动交流群、上门辅导等方式进行精准宣传。
温氏大华农科技公司财务负责人沈冲介绍,该项新政的出台给企业研发创新提供了更多的流动资金,增添了发展的动力。“今年以来,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1100万元,还可以再提前3个月享受2050万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虽然企业搞研发,投入高、风险大、回报慢,但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有信心坚持自主研发、持续创新,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为全国用户带来更优质更安全的生物医药产品。”沈冲说道。
新兴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提高税费服务水平,实现“政策上门”和“政策找人”,全面落实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