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施行 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3月15日,云浮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的相关情况。云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泽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江洪灿,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志坚、副县长梁志莲参加发布会。
会上,吴泽桐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介绍,他表示,制定并实施《条例》,推动云浮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对于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云浮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坚定不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据介绍,近年来,云浮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成效明显的改革措施,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江洪灿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形成过程、主要亮点等有关情况作介绍,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条例》已于2023年2月10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确定该《条例》自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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