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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发布最新通告,禁止这七种行为!
发布时间:2022-10-03 21:58:36.0
来源:新兴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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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2年第2号)
新府〔2022〕110号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颁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含30米)。

    三、禁火期间,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拒不执行本禁火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新兴县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10、0766—2955357。



新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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