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图书馆现向社会征集捐赠图书啦~
为进一步弘扬新兴文化,赓续新兴文脉,妥善收藏、保护、展示新兴县的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要求,新兴县图书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闲置图书等文献,具体事项如下:
征集范围
(一)地方史志资料。内容涉及新兴(包括所辖县、镇、村)的自然、人文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俗等领域的图书等文献。
(二)新兴人士的著述(包括在外新兴籍人士的著述及外籍在新兴人士的著述)。
(三)新兴地方出版物,包括专著、地方年鉴、统计资料、会议资料、行业年报资料、论文集、专题汇编、调查研究报告等。
(四)新兴民间历史文献,包括家谱、家族史料、乡规民约、契约文书、诉讼文书、账本、老照片、碑刻拓片等。
(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以及实物等。
征集要求
(一)征集图书要求内容健康、装订完整,有保存和利用价值。
(二)图书资料的载体形式包括各种纸质文献和电子出版物。包含但不限于:图书、报纸、期刊、方志、年鉴、统计资料、会刊、规划、报告、重要论文、古籍、族谱、碑文、拓片、剧本、乐谱、笔记、手稿、图片、照片、书画、音像制品、稀有文献的复印件等。
(四)为了保证图书等文献的连续性,我馆长期接受捐赠。
(五)各捐赠单位和个人在捐赠图书等文献时,请附通讯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下列图书馆不予接收
(一)非正式出版物( 具有学术价值的除外);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三)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四)破损、发霉、缺页、过分涂改及污损严重的图书;
(五)过期报纸或教学教材、教辅资料如习题册、考试用书等;
(七)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一)直接捐赠。捐赠单位代表或个人可直接到新兴县图书馆进行捐赠。
(二)邮寄捐赠。捐赠单位或个人可将文献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通过寄至新兴县图书馆。
(三)上门捐赠。捐赠单位或个人与新兴县图书馆联系,本馆委派工作人员上门接受捐赠。
征集要事说明
捐赠文献资料者,新兴县图书馆将授予入藏证书。所捐赠文献资料,我馆将妥善保管利用。
7月1日之前捐赠地址:新兴县新城镇中山路72号新兴县图书馆
7月1日起捐赠地址:新兴县惠能广场新兴县图书馆(百合花城1期东侧约100米)
邮编:527400
联系人及电话:
钟老师:13653085880
苏老师:13380432086
陈老师:1501820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