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新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通告,指出2022年清明期间,全市要在祭扫活动、人员出行、重点场所防控、哨点预警监测等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文如下:
当前,国内疫情点多、面广、频发,形势严峻复杂,恰逢清明将至,人员流动增加,聚集活动增多,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链条,持续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祭扫活动管理。
全县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楼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骨灰树葬等祭扫活动。倡导新兴籍和非新兴籍人员暂缓返乡祭扫,通过居家追思、代理祭扫、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不举办大型家族性、宗族性聚集祭扫活动,不在祭扫后进行大规模聚会聚餐,确需举办的应严格将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超过50人的须向属地村(居、社区)委报备,并落实相关防疫要求。
二、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非必要不来(返)新兴,确需来(返)新兴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1天通过“云浮防疫”小程序向目的地所属村(居、社区)委报备和向单位报备,抵新兴后24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可通过“云浮防疫”小程序查阅采样点位置和村(居、社区)委联系电话),并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非必要不离新兴,确需离新兴的要关注目的地和沿途地区风险等级,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倡导“点对点”出行、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等八类特殊场所,要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加强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允许人员探视和进入。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农贸商超、交通运输、电影院、餐饮、KTV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场室通风消杀、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酒店、旅馆、宾馆、民宿等须严格查验入住旅客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证明。
四、加强哨点预警监测。
五、加强个人健康防护。
各镇要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位的工作”和“天大的事”来抓,坚决担起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方。各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本行业本领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测温扫码、通风消杀等防疫措施,细化完善方案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广大市民群众要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健康管理,自觉配合测温扫码、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必要防疫措施。对不落实防疫责任、不配合防疫管理、甚至违反防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附:新兴县及各镇防控办联系电话:
新兴县防控办:0766-2983313
新城镇防控办:0766-2880708
车岗镇防控办:0766-2386038
东成镇防控办:0766-2531121
稔村镇防控办:0766-2581608
太平镇防控办:0766-2322338
六祖镇防控办:0766-2622688
水台镇防控办:0766-2511288
天堂镇防控办:0766-2238855
河头镇防控办:0766-2221922
簕竹镇防控办:0766-2281109
里洞镇防控办:0766-2431029
大江镇防控办:0766-241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