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本土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聚集性疫情,切实维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即日起,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楼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所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具体开放时间及管控措施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02
在疫情防控期间,除继续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外,全市各殡仪馆暂停规模性聚集活动。市民办理基本殡葬服务的,提倡丧事简办,控制参与人数,暂停守灵、告别等人员聚集活动。进入服务机构前主动接受登记、测温、扫行程码和粤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遵守各殡葬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要求。
03
在农村分散墓地、埋葬点祭扫的本地乡亲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要求,不得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上山,主动配合检查。
04
倡导居家追思、代理祭扫、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简约的祭扫方式遥寄先人、慎终追远,市民可进入“粤省事云祭扫”平台网上拜祭。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服从防控工作,扰乱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场所正常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