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新兴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新文明委〔2020〕6号)有关要求,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新兴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范围及标准
新兴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每个类别各表彰1人,同时设新兴县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1.每位道德模范候选人只参加一个道德模范类别的评选。2.优先推荐近年来涌现出来的时代楷模、各级身边好人、各行业最美人物、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和在抗击新冠病毒肺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3.评选对象主要面向基层群众,可以推荐主要事迹发生在新兴县的本地、外地居民,也可以推荐主要事迹发生在外地的新兴籍居民,道德模范候选人须年满16周岁。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未发生违法违纪及损害公序良俗问题,事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类别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帮助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困、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2.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4.敬业奉献模范: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感人事迹受到群众颂扬。
首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部门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7月20日止。各镇群众及各类组织可通过电子邮箱或信函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选。各镇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推荐标准,认真负责地对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事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各镇推荐名额为每类型道德模范候选人1-2名,某一类别没有合适人选可改推其他类别,但5类人选合计推荐人数不得少于5名;县直部门及驻县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5类人选中选择推荐相关类型的候选人,但每个类型不超过1名。
请所有推荐人选填报“新兴县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表”,并在表中注明申报类型,附1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和300字事迹简介,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和生活照电子版(红底2寸证件照;工作生活照3张,每张大小不低于2MB),按要求在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于2020年7月20日前上报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xxxwmb2899778@163.com;地址:新城镇象岗路1号县委县政府大院北楼5楼;电话:2899778、2881532)。
新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